|凯发彩票平台针对婚姻家庭纠纷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

2025-03-27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解释(二)》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基础上明确★★,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整体分割及履行情况★★、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损害夫妻另一方和未成年子女利益★。

  “在夫妻以一方名义对外负债的情况下★★★,有的夫妻意图通过离婚方式‘金蝉脱壳’★★,将全部或者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未负债一方,债务人自身偿债能力降低,损害债权人利益。”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在回答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提问时指出★★★,这种行为是不诚信的,法律坚决予以制止★★。

  介绍,《解释(二)》用3个条文对该行为予以规制★★:一是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侵害禁令,及时快速制止不法行为;二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请求,在监护权纠纷中暂时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事宜;三是在离婚纠纷中确定未成年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时,将该行为作为不利因素,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司法审判中,法官一般会通过家事调查、心理评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各种情况,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各种因素判断未成年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更为适宜,具体考量因素包括子女的个人意愿、年龄、性别★、与双方的情感依赖程度、双方经济状况等。

  陈宜芳介绍★,鉴于实际生活中出资来源的复杂性,司法解释区分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和部分出资两大类情况,分别予以规定。

  《解释(二)》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基础上明确,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整体分割及履行情况★★、子女抚养费负担★、离婚过错等因素,依法予以支持。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损害夫妻另一方和未成年子女利益。

  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家庭的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新变化,婚姻家庭矛盾呈现出新特点,家事纠纷案件数量高位运行。近3年来★★★,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每年大约200万件,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的12%左右。其中,离婚纠纷案件每年大约150万件,在所有家事案件中占比近80%。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成为焦点★。涉案标的额增加、财产类型多样化,婚姻家庭与财产领域问题交织,疑难复杂案件增多,法律适用标准亟待统一。

  陈宜芳介绍★,鉴于实际生活中出资来源的复杂性★,司法解释区分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和部分出资两大类情况,分别予以规定。

  “我们要特别强调★★★,孩子是独立的生命个体★,他们有独立的思想、人格,更有对父母的依赖和爱★★★,不是可以随意争夺和处分的物品。孩子的成长既需要父爱,也需要母爱★★,任何单独一方或其他人都不可替代。★★”表示,婚姻破裂让孩子失去完整的家,但可以做到让他们不再失去完整的爱。

  “我们要特别强调,孩子是独立的生命个体,他们有独立的思想★★★、人格★★★,更有对父母的依赖和爱,不是可以随意争夺和处分的物品★。孩子的成长既需要父爱★,也需要母爱,任何单独一方或其他人都不可替代。”表示,婚姻破裂让孩子失去完整的家★★,但可以做到让他们不再失去完整的爱。

  最高法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解释(二)》,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以及抢夺凯发彩票平台、藏匿未成年子女等群众关心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

  最高法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解释(二)》,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群众关心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

  子女结婚时由父母出资购房既是我国传统上家庭财产代际传承的方式,也是父母对子女婚姻幸福美满的祝福和物质支持,同时承载着父母对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期盼★★,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但在子女离婚时,父母的希望落空,利益平衡被打破★,纠纷也由此产生★★。

  《解释(二)》明确,如果债务人通过离婚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定,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财产分割条款,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法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介绍,法律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应当作出否定性评价。

  《解释(二)》明确,如果债务人通过离婚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定,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财产分割条款★,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子女结婚时由父母出资购房既是我国传统上家庭财产代际传承的方式,也是父母对子女婚姻幸福美满的祝福和物质支持,同时承载着父母对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期盼★★,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但在子女离婚时,父母的希望落空★,利益平衡被打破,纠纷也由此产生。

  针对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解释(二)》规定★★★,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依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房屋不论是否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都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以保障出资父母一方的利益★★★。但是★★★,法院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在夫妻以一方名义对外负债的情况下,有的夫妻意图通过离婚方式‘金蝉脱壳’★★,将全部或者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未负债一方,债务人自身偿债能力降低,损害债权人利益★★。”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在回答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提问时指出,这种行为是不诚信的,法律坚决予以制止。

  夫妻关系破裂后,彼此之间敌对、赌气★★★,有时会失去理智,出现★★★“抢娃”大战★。在这一过程中,双方往往更多关注自己的情感发泄和经济利益得失★★★,而忽略“角落里”的孩子★★★。

  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家庭的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新变化,婚姻家庭矛盾呈现出新特点★★★,家事纠纷案件数量高位运行。近3年来★,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每年大约200万件,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的12%左右。其中,离婚纠纷案件每年大约150万件,在所有家事案件中占比近80%。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成为焦点。涉案标的额增加★★★、财产类型多样化★,婚姻家庭与财产领域问题交织,疑难复杂案件增多,法律适用标准亟待统一。

  “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往往会考虑未成年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一方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并非一定均等分割。★★”吴景丽特别说明,不能简单以只要不均等分割就损害债权人利益为由撤销离婚协议★★,需要考虑婚姻家庭的特殊性,严格把握撤销标准★。

  “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往往会考虑未成年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一方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并非一定均等分割★★★。”吴景丽特别说明★,不能简单以只要不均等分割就损害债权人利益为由撤销离婚协议★★★,需要考虑婚姻家庭的特殊性,严格把握撤销标准★。

  最高法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介绍,法律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应当作出否定性评价。

  介绍,《解释(二)》用3个条文对该行为予以规制:一是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侵害禁令★,及时快速制止不法行为;二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请求★★,在监护权纠纷中暂时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事宜;三是在离婚纠纷中确定未成年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时★,将该行为作为不利因素,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司法审判中,法官一般会通过家事调查★★★、心理评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各种情况★★★,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各种因素判断未成年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更为适宜,具体考量因素包括子女的个人意愿、年龄★★、性别、与双方的情感依赖程度★★、双方经济状况等。

  针对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解释(二)》规定,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依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房屋不论是否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都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以保障出资父母一方的利益★★★。但是,法院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而针对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对房屋均有出资的情况★,《解释(二)》规定,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依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因不同案件出资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不同,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分别处理。

  夫妻关系破裂后,彼此之间敌对、赌气,有时会失去理智,出现“抢娃”大战。在这一过程中★★,双方往往更多关注自己的情感发泄和经济利益得失,而忽略“角落里★”的孩子★★★。

  陈宜芳举例,比如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为2∶8,如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具体分割时,一般可以判决房屋归出资80%的一方,但是并非一定给另一方20%的补偿★★★,需要在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补偿比例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20%。

  陈宜芳举例,比如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为2∶8,如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具体分割时★★★,一般可以判决房屋归出资80%的一方,但是并非一定给另一方20%的补偿★★,需要在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补偿比例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20%。

  而针对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对房屋均有出资的情况,《解释(二)》规定,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依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因不同案件出资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不同,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分别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